全球访学项目属于教育与机构交流项目,其制度设计旨在支持治理支持能力建设与制度理解,同时确保所有活动在结构上独立于受规管专业服务及商业交易活动。参与者及相关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:
一、教育与机构交流性质原则
全球访学项目属于教育与机构交流项目;访学活动旨在支持参与者理解治理支持结构、制度环境及专业协作模式,不构成专业服务提供、推荐或招揽。平台不通过访学项目提供法律、税务、保险、信托或投资服务。
二、专业服务独立性原则
参与者继续以其独立专业身份开展执业活动。平台不参与专业服务的提供、监督或管理;访学活动不改变任何专业人员的执业身份或执业范围;所有专业服务应由相应持牌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独立提供。
三、非商业招揽原则
访学项目不构成商业招揽或专业服务推荐活动。平台不通过访学项目推荐、销售或安排任何专业服务或金融产品;访学活动不构成专业服务关系或商业交易关系的建立;任何专业服务关系均应由相关主体独立建立并独立承担责任。
四、报酬及费用独立性原则
平台不因访学项目中的机构交流或专业交流收取转介费用(referral fee)或佣金(commission)。访学项目相关费用仅涉及教育与组织活动本身;访学活动不构成任何专业服务报酬结构的一部分,亦不影响任何专业服务报酬安排的独立性。
五、参与者独立性原则
参与访学项目不构成参与者与平台之间的雇佣、代理或代表关系。参与者在访学项目中的活动属于教育与交流活动;参与者继续独立承担其专业执业责任;平台不对参与者的专业执业活动承担监督或管理责任。
六、跨司法辖区合规原则
参与者应遵守其执业法域及相关司法辖区的法律与监管要求。访学项目属于教育与机构交流项目,不构成跨司法辖区专业执业活动;不授予任何专业执业许可或执业资格;平台不作任何监管授权或职业资格承诺。
七、制度性目的声明
上述原则旨在确保:全球访学项目保持教育与机构交流性质;平台治理支持角色保持结构独立性;访学活动不构成受规管专业服务或商业交易安排;治理支持生态体系在制度与监管视角下保持清晰性与合规可解释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