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节适用于参与平台协作的独立专业人士及家族传承教练,旨在明确:其慈善捐赠必须在法律结构及经济实质上保持独立性,不构成专业服务报酬结构的一部分。
一、专业人士依法取得报酬后的独立捐赠权
独立专业人士依法取得的报酬(包括专业服务费用、佣金或其他依法取得报酬)属于其合法财产。专业人士在依法取得报酬后,有权对其合法财产作出独立处分,包括慈善捐赠。该等捐赠属于独立财产处分,不属于专业服务报酬结构的一部分。
二、独立捐赠与专业服务关系的结构分离
专业人士捐赠不得:
构成专业报酬分配或替代;
构成客户引入或服务提供的对价;
构成转介费用或补偿安排;
构成任何经济激励或补偿机制。
专业报酬取得与捐赠行为之间不得存在结构性对应关系。
三、家族传承教练的自愿捐赠原则
家族传承教练依法取得的平台支持服务报酬属于其合法财产。教练可基于个人意愿作出慈善捐赠,该等捐赠:
属于自愿行为;
不构成其平台角色或职责的一部分;
不构成其获得客户或报酬的条件;
不构成平台协作结构的一部分。
平台不要求教练作出任何慈善捐赠。
四、平台对捐赠行为的非参与边界
平台不参与独立专业人士或教练捐赠行为的决策、安排、控制或执行;不要求、指定或控制任何捐赠行为;捐赠由捐赠人独立决定。
五、禁止与具体交易或客户对应
慈善捐赠不得与具体客户、具体服务、具体交易、具体报酬或任何可被解释为报酬结构组成部分的事项形成对应关系。捐赠必须在结构上独立于交易与报酬安排。
六、治理结构目标
上述原则旨在确保:独立专业人士捐赠保持独立法律性质;教练捐赠保持自愿与非交易性;平台不参与任何专业报酬或捐赠结构;平台协作结构不构成转介费用或报酬分配机制;平台治理结构在监管视角下保持结构清晰性与可解释性。
